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数据局于2025年5月21日在局网站发布了收购公告,对“2025年自治区数据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进行收购,现就本次成交成果公告如下:
二、收购项目扼要阐明:2025年自治区数据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项目1项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网站(),2025年5月21日
评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07会议室(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
供货商以为成交成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在成交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