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依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赞同公司为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做担保,或向为全资及控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做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子公司依据业务发展要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金额。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做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做担保能切实有效地做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赞同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都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8,9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13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作为国内首家钢制车轮上市企业,公司专注从事汽车钢制车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乘用车仿铝车轮、乘用车车轮、新能源汽车车轮、商用车无内胎轻量化车轮、轻卡无内胎车轮、轻卡型钢车轮、商用车型钢车轮、农林机械车轮等八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主要为汽车制造商提供配套产品和为汽车维修售后市场供货。公司的采购模式是由采购部门按ISO/TS16949的要求和采购流程筛选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与其签订年度采购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动;生产模式采用“订单式”模式,即先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按月下单,然后依照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最重要的包含直接为整车制造商配套和经销商方式销售。2、智能网联运营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五智驾早期定位为车联网行业网联产品、解决方案供应商与服务运营商,近年来正逐步转型成为包含智驾、智算、智航三大板块业务的横跨多行业、全领域的尖端技术型公司。
智驾领域,是公司多年来深耕的一个方向,围绕智驾业务,公司目前已构筑拥有42项授权专利、56件软件著作权等技术竞争壁垒,依靠建立在这些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之上的、以“平台+智能硬件+数据+应用(运营)”的模式,以运营服务为抓手,通过对人车交互数据、人的行为数据来进行深度挖掘和整合,优化深化服务内容,并不断拓展新的商业合作。2024年6月,新一代更加智能化、可视化E-Call系统上线智能感知健康数据功能,落地多家主机厂紧急救援服务;2024年8月,车载座舱应用平台,以模块化设计实现高效复用,已在多款车型中快速部署;2024年10月,无人驾驶大数据平台项目中落地;2024年公司参与编写了e-call国标,将E-Call最小数据集(MSD)的数据类型定义和传输规则纳入国标,统一了行业标准。
智算领域,企业主要从事算力设备出租、算力中心建设、算力运维、模型托管等服务。公司的专业团队自研了集学、练、考、评为一体的智能培训系统,并交付内部服务中心同事使用,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智航领域,公司凭借多年深耕智能网联服务运营经验,在软件方面成功搭建了无人机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平台实现了可视化监控、无人机控制管理、飞手管理、基站管理、航线规划、数据分析、二维三维点云重建、模型算法等功能,能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物流运输配送、消防应急响应等多个领域。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1、参股公司联交所上市,根据公允市价变动确认当期损益565,530,133.87元。
公司参股公司广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广联科技控股,股份代码2531,发行价格为4.70港元/股。广联科技控股在香港上市的详细内容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查阅。广联科技控股本次全球发售完成后,公司约占其发行后总股份的7.51%。公司按60日均价确认公允市价变动损益565,530,133.87元
2024年7月8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赫男先生分别与股东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同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高赫男先生与配偶王艳女士、配偶母亲梁美玲女士、配偶兄弟王志成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更后,高赫男先生通过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9.60%股份表决权,同时,高赫男先生推荐或提名公司7名董事中的6名,对公司董事会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赫男先生。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邮件、电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000663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8,133.31万元,同比减少3.41%,本年度实现总利润34,104.2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4.45万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00066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7,834.4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558.70万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0,724.25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524.6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59.65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935.04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高军、张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焕平、刘丽华、胡社教、石琴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出口保理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升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做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4年度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议案1、议案3-6和议案8-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提交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6、8、1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能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徐桂兴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2025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000663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8,133.31万元,同比减少3.41%,本年度实现总利润34,104.2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34.45万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00066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7,834.4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558.70万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0,724.25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524.6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59.65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935.04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00066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78,344,511.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5,587,021.47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07,242,509.6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5,246,067.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596,480.6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9,350,413.0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公司2022年、2023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因此公司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
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
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
(2)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实物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不是已经明显地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明显地增加,公司依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3)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
(4)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别的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作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该依据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公允市价涉及的阜阳朋能科技有限公司17.09%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本公司参考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计提对阜阳朋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总利润26,697,962.18元,减少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利润25,883,544.15元,减少归属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的减值准备根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线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利于逐渐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